一般的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
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通常会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,设立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需要的组织机构,形成相互配合、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。以下从公司治理结构和部门设置两方面介绍其常见组织架构:
一般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不设股东会,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资人,行使股东会职权。例如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,省国资委依法享有批准公司章程、任免公司重要人员、审核公司战略规划和财务报告等权利,同时需遵守公司章程、保证注册资本金到位等义务1。
在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,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、重大部署在公司贯彻执行。
通常由若干成员组成,如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董事会由11名成员组成,其中职工董事1名。董事会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,董事任期届满,经考核合格可连任。外部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。董事会设董事长、副董事长,按规定程序任命。董事会在法律、法规规定和出资人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,如拟订公司章程、制定公司发展的策略规划、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等1。
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,执行董事会的决议,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。
:制定公司的投资战略和计划,寻找投资机会,进行项目的筛选、评估和投资决策,推动公司的投资业务发展1。
:负责公司所持有资产的运营和管理,包括资产的盘活、增值,以及股权的管理和运作等,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1。
:开展国有资本运营相关的研究工作,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研究成果,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变化。
: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,包括财务预算、决算编制,资金管理,财务核算,税务筹划等,确保公司财务情况的健康稳定13。
:对公司的财务收支、经营活动、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和监督,防范风险,确保公司合规运营1。
:负责公司的和监察工作,监督公司员工遵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,查处违规违纪行为。
:开展巡察工作,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进行监督检查,察觉缺陷并督促整改。
:负责公司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,协调公司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,推动公司依照现代化企业制度规范运作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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